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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-09-2018

永利官网员工注册管理办法(2014-2015学年校办字5号)

永利官网员工注册管理办法

(2014-2015学年校办字5号)


第一章 总 则


第一条 为健全学校员工注册管理制度,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依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和学校《永利官网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2014-2015学年校政字3号)、《永利官网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2014-2015学年校政字4号)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永利官网学籍的员工,包括在公司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生、统招研究生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、在公司接受学历教育的国际员工,并含以上各类型的延期毕业员工。

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注册,是指员工按学校有关要求,于规定期限内进行在学资格认定。

第四条 注册是延续学籍有效性的必要条件。未完成注册手续的员工,其学籍有效性自动中断。


第二章 组织体系


第五条 员工处全面负责员工注册管理工作,并与学校各有关部处、各学院(系)共同构成员工注册管理的组织体系。

第六条 员工处行使注册的审批、控制等管理职能,保管和使用注册章,设定注册期限,分派各学院(系)个别注册权限,审批暂缓注册申请;维护“数字人大”电子校务系统(以下简称“数字人大”)数据库中的员工基本信息、学籍变动信息;统计、汇总注册情况和未注册原因,以及无故未注册逾期退学的员工名单,并上报校领导。

第七条 员工处使用“数字人大”及时维护助学贷款数据。

第八条 财务处使用“数字人大”及时维护员工缴费信息,设置缴费开始和结束时间。缴费信息应于每学期注册日前更新完成,并于每学年开学第一、二周及时更新补缴学费的信息。

第九条 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维护“数字人大”中的教务管理信息,对未按规定注册的员工,中止其参与教学、培养活动。

教务处应于每学年末将该学年毕业生名单报员工处备案;研究生院应于每学期末将该学期毕业生名单报员工处备案。

第十条 国际交流处和相关学院(系)配合员工处做好国际员工注册的宣传工作,并及时告之注册的相关规定告,督促国际员工按时到校完成注册。缓交学费的国际员工名单,由国际交流处职工办公室于每学期注册日前向员工处提供;注册日后新增名单于新增当日向员工处提供。

第十一条 信息技术中心保证电子注册系统的正常运行,完善“数字人大”电子注册系统各项功能,并为相关用户提供使用培训及技术支持。

第十二条 各学院(系)配合员工处做好员工注册的宣传工作,及时将注册的相关规定告知员工,督促员工按时完成注册,并在规定时间内收齐已完成电子注册员工的员工证,到员工处加盖注册章。

员工因休学、退学、复学、转学、转专业、出国留学、应征入伍等原因发生学籍变动的,所在学院(系)应督促员工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到员工处办理手续。


第三章 注册资格

第十三条 员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予注册:

(一)按学校规定缴费并按时返校;

(二)已在员工处办理了助学贷款、减免学费、缓交学费等手续,并按时返校;

(三)已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在暂缓注册截止日前返校。

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无须办理注册手续:

(一)在休学期间;

(二)国内员工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(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)和国际员工服兵役的,在保留学籍期间;

(三)经学校批准出国学习或交流,在保留学籍期间。


第四章 注 册


第十五条 员工注册分为电子注册和员工证注册。电子注册是指员工本人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,使用校园综合信息证件卡(以下简称校园卡)在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刷卡,激活其校园卡和“数字人大”的各项功能;员工证注册是指员工完成电子注册后,由所在学院(系)收齐员工证,统一到员工处加盖注册章。

第十六条 电子注册的期限为:学校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日前两个工作日起,开学日后五个工作日止。学习方式为不脱产的研究生、非教学日授课的研究生和延期毕业员工,如不欠费,则由学院审核后代为注册。

第十七条 具有注册资格,但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注册的员工,在电子注册开始前一周内向所在学院(系)提交暂缓注册申请,由学院(系)初审后统一报员工处审批。暂缓注册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。

申请暂缓注册者到校后,须本人持校园卡到员工处进行注册。

第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所在学院(系)在规定时间内代其完成电子注册,并将此类员工名单报员工处备案;待员工到校后,由所在学院(系)收齐员工证,到员工处加盖注册章:

(一)按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在外实习或学习,不能按时到校履行注册手续;

(二)在校外执行学校公派任务,不能按时到校履行注册手续。


第五章 对未注册员工的处理


第十九条 员工未按要求完成注册,其学籍有效性自动中断,不能参加任何教学、培养活动,其“数字人大”系统自动关闭,校园卡功能全部中断。

员工完成注册手续后,“数字人大”系统功能自动恢复;由教务处、研究生院为其恢复参加教学、培养活动的资格;由信息技术中心为其开通校园卡功能。

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按退学处理:

(一)已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暂缓注册截止日后两周内仍未注册;

(二)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注册日后两周内仍未注册。


第六章 附 则

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于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员工处负责解释,《永利官网员工注册管理暂行办法》(2009-2010学年校办字14号)同时废止。其他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规定为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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